結束羅浮宮夜拍,回公寓路上,看到一群年輕人在捷運上鬧著。
就像大學生團康,他們在捷運車廂內唱、歌跳舞、玩著遊戲。
然後,其中兩個人在月台上脫掉上衣、褲子,剩一件內褲在月台跑。
看來這兩個人是玩牌輸了的大冒險處罰吧!
我們從一開始被嚇到而換門上車,而後發覺他們並無惡意,也開心地看他們玩樂。
友人:這才是年輕、這就叫生活阿。
突然,想到如果在喧鬧的不是這些白種法國年輕人,而是大陸人、黑人,又會是如何感受?
會覺得這是年輕人該有的表現?會覺得這是週五夜晚可允許的瘋狂?
我承認,若喧鬧的是一群黑人,我直覺是會害怕的。而若是一群大陸人,我只會更看不起這些426。
然,為何白人就可以如此?
原來,種族歧視也是存在我心中的。
想起本祺說的,說到種族歧視,台灣人也不遑多讓。
是該用更公平的角度去看待每件事,只是既存在心中的刻板印象,似乎很難轉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