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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owing posts from June, 2011

關於攝影服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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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,也不意外的是,我也準備接婚禮記錄等攝影服務了 記得自己曾說過,「哪天我想靠攝影收入時,也表示我已無攝影夢了。」 這句話在 這個網頁 開張時,仍然成立! 對於攝影,我已沒有夢想。 不想讓自己無意義的堅持,限制了對攝影的種種可能 如果婚禮記錄,能讓自己短時間注意到每個細節,能捕捉每一刻真誠而幸福的表情 如果人像寫真,能讓自己不單靠 MD 的專業而加分,能引導並拍攝素人最美的一面 如果自助婚紗,能在完善籌備下,有個美好的作品 過去的夢想可以放棄,收費亦非必然,多元、無所限制的攝影路正要開始! kywk foto studio 於 2011.06.13 上線,開張

給十口子,及我自己 (repost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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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愛 Faire l'Amou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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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 Book Description 遠離如果越能使我們接近,親近恐怕就越能撕裂我們的心; 為了試煉我們的愛情,我決定和她一起展開這趟日本之旅…… 這到底是一趟為了結束感情的旅程?或是為了重燃愛情餘燼的旅程?他們是一對戀人,因服裝展之故而來到了東京。兩個人在夜光燦爛、雪花紛飛的城市裡躇躊著他們感情的未來,一次又一次,他們想藉著做愛去探尋彼此的靈魂,卻又一次次地被頻繁的地震打斷了。 他們的身體是如此緊密的結合,卻始終觸不到彼此的心。女的問男的:「你為何不再吻我?你真的不再愛我了嗎?」男的卻自信於他們的戀愛是不需言說,只需「用我的高腳杯微微傾斜,以杯頸撫觸她的杯頸」,就能讓她感受到他的求愛及滿溢的情感。 當感情無以為繼時,女的只要求男的:「我答應分手,但是別在這幾天離開我……」她只求男的陪她完成這次旅程的業務。但是當他們進到一間藝廊,當男的晃進錄影監控室,看著自己的愛人出現在白花花的螢幕中,那孤伶伶的身影卻令他動容,他開始思念那影象中的她,捨不得離開她…… 這是圖森式的愛情語言,沒有華麗的詞藻舖陳,一字一句卻輕巧又深刻的在我們心中留下鑄鑿的痕跡。 Comment 她就像在手淫一樣,只是用的不是她的手而是我的肉體,她以她的悲痛摩擦著我的肉體,以期迷失在對快感的追求中,而這快感卻是有害的、熾熱的和孤單的,痛苦得有如一次長久的灼傷,悲悽得有如正在燒灼著我們的訣別之火。...p37 兩個對彼此愛情有所疑問的人,試圖從親密關係上尋求愛地痕跡,然越親密卻越陌生。不是一起同歡的伴侶,反是相互較勁的對象,以對方肉體當道具,各自追求快感與滿足。 當兩人抱在一起做愛時,感受到的是強烈的逃離;然當雙方疏遠時,卻又相當親近對方。 「遠離如果越能使我們接近,親近恐怕就越能撕裂我們的心」 就這樣結束了嗎?我和主角一樣疑問著。我想,也許瑪麗也疑惑著。 比起圖森三部曲的冷眼、清淡、默然,我更喜歡《做愛》的熱情激昂。無論對情景的敘述、或故事的安排,而人物之間的互動,感覺生動得多。 或許我們讀到了什麼,或許我們什麼也讀不出來,一如做愛! Note 20 當兩個有些愛慕彼此的人都已心照不宣地決定親吻,當他們的眼睛明白了它,他們的微笑猜到了它,當他們的嘴和手感覺到它,他們卻依然延遲著彼此嘴唇第一次溫柔接觸的時刻。 37 她就像在手淫一樣,只是用的不是她...

先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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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 Book Description 對先生來說,生活,只是一場兒戲罷了! 先生是唯一真正懂得品味沉默的人,他因此而感到滿足。 因為他懂得最經濟的微笑,不讓自己老是以對話者的形象出現。 被譽為曠世奇才的圖森,雖承襲霍格里耶的“新小說”,但他其實走得更遠,除了大量詩意且神祕的細節,引來迷人的閱讀享受外,他所營造的奇特生命氛圍,更以流沙般的吸引力魅惑年輕人。 一個躺在浴缸的男人,一個在生活裡,只需要一把椅子的男人,一個想拍出空無一物照片的男人,他們是圖森三部曲《浴室》《先生》及《照相機》的主角。同樣擁有晃盪與沈思的靈魂,同樣在靜與動、開口與沉默、張揚與內斂之間,擁有看似完美的拿捏與計算,他們在日常裡,以細碎又寧靜的步伐緩緩挪移,但卻真實地揭示出現代人類的生存現況。 圖森在同輩作家創造出一種難以企及的高度,那樣的高度,不以情節取勝,不以感情眩目,就像是靜畫,就像是慢板樂章,只要我們一走進,就難以離步。 Comment 「是的,在所有的事情上,先生都表現出軟弱無力的熱情。」p72 《先生》果然淡!明明是看第二遍的書,卻一點印象也沒 一個沒有名字的主角,一種冷眼、事不關己的生活哲理 一個小時過去之後,那貓就處於一種虛無飄渺的境地,牠有百分之五十活的機會,也有百分之五十死的可能。你會說,可以去看一看,了解一下,看上一眼不會將牠看死,牠如果死了也不會將牠看活。但是,根據哥本哈根的說法,只要看了牠一眼,就從根本上改變了牠所處狀態的數學描述,使牠從虛無飄渺的境界進入一種新的狀態,在這種狀態中,牠或者是活著,或者是死去,這得要看情況。...p35 這段的說法很有趣,讓我聯想到公孫龍「白馬非馬」的說法。 同樣建構在某些邏輯上說得過去,但卻跟常識所不同的道理。 是非對錯或許也不那麼絕對,一切都要看情況。很符合先生的人生哲學。 「另一個缺乏個性,像他的叔叔。」 無名,卻反映了絕大多數的人。人阿,都是一樣的 而這樣軟弱無力的書籍,也讓這本書讀了,就過了~ 相對之下,我,喜歡《做愛》

最後12天的生命之旅 Oscar Et La Dame Ros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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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 Book Description 奧斯卡是一名罹患癌症的10歲小男孩。在醫院志工玫瑰奶奶的鼓勵下,他開始每天寫信給上帝,抒發自己內心的話。 12封信代表奧斯卡在世的最後12日,每封信也代表著10年的時光。透過這些書信,小男孩得以想像自己歷經了人生各個階段,對人生不再有任何遺憾;透過這些書信,小男孩打開了心扉,化解了對父母的不諒解,重新找回親情。 Comment 忍不住拿來跟生命剩下七天的《七日後》及五歲年齡層的《五歲時,我殺了我自己》比較。 比起那兩本書,本書真是上帝派來洗滌人心的作品阿! 十歲小孩的生命旅途幻想,終究過分童真。不過每十年為單位把人生濃縮來看,似乎又有些合理。 只是,看完了這本,我突然喜歡上七日後的變態老頭了。

七日後 The Seven Days of Peter Crum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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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 Book Description 只剩七天可活。 我只想知道 自己身上還剩下多少人性。 我名叫彼得.克朗。 我不是好人,儘管我救了一個小女孩。 我不是壞人,雖然我肆無忌憚地隨機殺人。 是的,我的人生脫軌了,我是上帝遺忘的罪人,我想讓世人明白我對他們的憎恨,在這世上留下屬於我的印記…… 對不起,我離題了, 在這最後的七天裡, 我將與他一起讓報紙的頭條決定我的命運, 踏上屬於我自己的地獄之旅。 Comment 有雷!!! 這是本相當黑暗的書,一個變態殺人狂記錄了自己生命最後七天的日子 部分內容其實令人省思,如果我知道生命僅剩幾天,我會怎麼過? 支持我看下去的原因是,我想知道為何他僅剩七天壽命 然看完後竟然是他決定七天後自殺,就讓我很無法接受 自己決定捨棄生命後,再回頭看看還剩多少人性? 這樣的邏輯,於我不通 好吧,這也僅證明,我不是變態

我十歲,離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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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 Book Description 那一年,我才十歲。 有一天,爸爸卻對我說:「妳要結婚了!」 我是諾珠.阿里,來自葉門一個偏遠的小村落。我每天最快樂的事,就是到學校讀書,和同學鄰居們一起玩。但是有一天,我的爸爸居然說,要馬上把我嫁給一個快四十歲的男人! 新婚的當晚,那男人逼我做了齷齪的「那件事」……之後的每天,我都活在恐懼與骯髒的陰影裡! 他虐待我、痛揍我、禁錮我,我再也受不了了!我知道,唯一能讓我逃離他的方法,就是離婚!!! Comment 因為是真實事件,對象又只是十歲的小孩,內容不是很深入。 以「書」來說,不算地雷,也不值得推薦。 也因為是真實事件的紀錄,是一個值得注意的長篇報導,這個世界充滿太多難以想像的事情; 但另一方面來說,「進步」好像又把全世界給統一標準化? Note Q: 以書來講,我覺得是地雷, 適合在書店一口氣看完(反正很薄)

鯨魚之歌 Eye of the Whal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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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 Book Description 海洋的危機,也就是人類的末日!」 當人類用自私、貪婪殘殺鯨魚時,牠們卻用歌聲對人類提出警告…… 加勒比海域的大翅鯨開始唱歌:嗚-喔普,嗚-喔普,咿啊-咿啊-咿啊…… 美國加州外海,另一隻衝上沙加緬度河自由沼澤的公鯨,也唱起同樣的歌聲:嗚-喔普,嗚-喔普,咿啊-咿啊-咿啊…… 一夕之間,全世界的鯨魚歌聲改變了,這是前所未有的現象。沒人知道鯨魚之歌想要傳達什麼訊息…… 海洋生物學家伊莉莎白的婚姻、事業正瀕臨危機,只想解開鯨魚歌聲意義的她,卻一步步捲入各方勢力較勁的漩渦:捕鯨人帶來的鯨魚屍體含有高比例的化學毒素,當地醫院接生的孩子,畸形的比率越來越高,懷有身孕的伊莉莎白也面臨財團的威脅。逐步解開歌聲之謎的伊莉莎白,也在鯨魚眼中看出,牠們要向人類提出相當嚴重的警告……。 Comment 整理這篇讀書心得時,正巧碰上台灣塑化劑充滿新聞版面,略有感慨。 科技的進步,帶來的到底是進步還是破壞,似乎得回頭想想。 化學添加物,殘害的豈止是食用的人;對環境的長遠破壞,也許多年後連生鮮食品都有毒吧。 書中鯨魚因環境破壞染病,而人類基於商機還要掩蓋事實。虛擬情節中研究單位、財團、政府的相互掛勾,似乎也只是反應現實生活的冰山一角。 利益當前! 人類的未來終究還是走向滅亡吧,我想。

may.27 the other sid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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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束羅浮宮夜拍,回公寓路上,看到一群年輕人在捷運上鬧著。 就像大學生團康,他們在捷運車廂內唱、歌跳舞、玩著遊戲。 然後,其中兩個人在月台上脫掉上衣、褲子,剩一件內褲在月台跑。 看來這兩個人是玩牌輸了的大冒險處罰吧! 我們從一開始被嚇到而換門上車,而後發覺他們並無惡意,也開心地看他們玩樂。 友人:這才是年輕、這就叫生活阿。 突然,想到如果在喧鬧的不是這些白種法國年輕人,而是大陸人、黑人,又會是如何感受? 會覺得這是年輕人該有的表現?會覺得這是週五夜晚可允許的瘋狂? 我承認,若喧鬧的是一群黑人,我直覺是會害怕的。而若是一群大陸人,我只會更看不起這些426。 然,為何白人就可以如此? 原來,種族歧視也是存在我心中的。 想起本祺說的,說到種族歧視,台灣人也不遑多讓。 是該用更公平的角度去看待每件事,只是既存在心中的刻板印象,似乎很難轉變。